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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严管独立学院招生 规定"五个不得"


   近日,教育部专门下发通知严格管理独立学院招生,并列出独立学院2005年招生过程中“五个不得”,其中降分录取,专本连读等问题都在禁止之列。


  对于今年的独立学院招生,教育部下达了“五个不得”的规定:


  规定独立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,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;


  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;


  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;


  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;


  不得以专科录取、按“专本连读”培养。


  独立学院是指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。不同于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、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、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。教育部要求,独立学院的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进行,严禁避开省级高招办擅自违规录取考生。


  来源:《北京青年报》